IS视频频道管理制度的调整

发表于 2016-11-2 19:21:13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0 74345

本帖最后由 依旧 于 2017-4-24 13:14 编辑

一.频道回收的规则:
频道没有正常营业达3天,将下推荐
频道没有正常营业达7天,主播强制解约,官方将通过;
频道没有正常营业达14天,主播强制解约,官方将通过并免除其解约金,将冻结频道主账号内通过频道经营产生的虚拟道具返点。
频道没有正常营业达30天,频道将正式回收,主播全部解除签约,频道开设保证金全部退回。频道主账号内通过经营产生的频道冻结的虚拟道具返点,系统将全部予以回收。

有效开厅1天可向官方申请恢复推荐,连续有效开厅3天则视为正常营业。

二.开视频厅的条件:
根据IS市场规模的发展和平台内部频道的数量,官方会不定期地引进新的视频频道。
并对申请人员或组织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评估:
1、主播内容(创新内容优先);2、公会实力;3、外部资源;

满足下面三项之一,官方将限制其视频厅的申请:
1、涉及损害平台利益的;2、涉及影响其他频道经营的;3、异常举动官方正在考察期间的


三.各视频频道引进投资、合作经营、分成分配比例的变动,需要在官方报备
各视频频道引进投资、合作经营、分成分配比例的变动,请主动咨询官方人员,在官方知晓并认可的情况下才可以允许操作。随意操作包括撤回派遣、随意调整分成比例,官方将视为影响频道正常经营进行管控,视影响程度,将对违规操作一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操作权限;冻结通过频道经营产生的虚拟道具返点等适当操作。如果不作报备,进行频道主要负责人员更替没,官方将以买卖频道、私相授受处理,对引进的投资、合作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官方保留否决权。

备注:当频道经营,合作纠纷产生时,官方会根据备案来进行合理介入。

以上规则2016年2月15日起生效。
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依旧

版主

4

主题

4

帖子

17

积分
Ta的主页 发消息
蛊哥论坛 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沪B2-20170120号   沪网文[2023]0890-065号   上海勤和互联网技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(C) 2004-2024  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1号   沪ICP备05009829号-1  
沪ILS备201708210012   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628号  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21-64475511-111  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:010-12389   自律承诺  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